結婚必定是一輩子的大事,所以我們給女兒裝修房子,花了38萬元。
女兒女婿非常滿意,覺得我們給他們裝修的房子很奢侈,不然等他倆攢錢裝修房子,不知道猴年馬月呢?

從那以後,女兒女婿和我們的關係比較好了,我們又為他們舉行了隆重的婚禮。
覺得這一切都很圓滿,所以兩個人高高興興的飛三亞度蜜月去了。
很快,女兒打電話說要回來了,我和老伴也準備整裝待發。
誰知女兒回來和我們說:爸媽,前幾天我們就回來了。
我們看中了一個新樓盤,地理位置好,戶型也好,採光也好。
聽女兒說的這麼好,我也來了興致,就問她:結婚前你們都沒到處去看房,怎麼結婚剛一個多月對房子又感興趣了?
女兒說:我們打算把陪嫁房賣了,換成大三居室。
我心想:這是女婿和女兒知道感恩了,自從訂婚以後,他們倆和我倆的關係特別好,因為知道我們為他們出裝修費又舉行婚禮,真是花了不少錢。
現在又看到好的樓盤,想換成大三居,肯定是為我和老伴的養老做打算,將來讓我們搬過去和他們一起住吧。
行,這兩個孩子沒白疼,還真是有心了。

這時就聽老伴問:那樓盤多少錢一平方米?
女兒說:10萬元一平方米,所以我是想賣掉陪嫁房,讓你們出差價,換成一個全款大三居室。
我說:陪嫁房裝修費就花了38萬。那可是我和你媽花了大半年的時間,才給你們裝修好的,剛剛你們結婚一個多月就想賣掉,你捨得嗎?
女兒說:那有啥捨不得?
我和老伴面面相覷,這可真是我們的好女兒,當初一分錢彩禮不要,所有的費用都是我們娘家出了,她義無反顧的嫁給「鳳凰男」女婿,還說要為愛放棄一切。
可是到頭來呢,婚房,裝修,婚禮樣樣,都是我和老伴承擔的費用,人家親家只是一句話:我兒子能娶到嬌嬌這樣的媳婦,真是他的福氣。
兩親家袖手旁觀覺得理所當然,只是風光的出現在兒子的婚宴上,穿著兒媳婦為兩個人買的名牌服裝,接受所有人的羨慕和祝福。
想到這兒,我就問女兒:陪嫁房的兩居室不就夠你倆住了嗎?

女兒說:兩居室是夠我倆住,將來有了孩子再占一間房,可是我公公婆婆要來養老,不就沒地方可住了嗎?
所以我們就想著,把陪嫁房賣掉一步到位,換成大三居室。
我想:原來是這樣。人家想換成三居室,不是打算給我和老伴兒留一間養老房,而是給公公婆婆養老用的。是我自作多情了。
我說:兩居室換成三居室也要,再添個200多萬吧,我們可沒有錢給你出這個差價。
女兒說:你們的錢早晚都是我們的,你們現在出錢為我們買房,不就是相當於左手倒右手嗎?你們只有我一個女兒,咱們是一家人。
我說:既然想給你公公婆婆買養老房,那你公公婆婆出錢嗎?
女兒說:你這不是為難我公公婆婆嗎?明知道他們沒有錢?
我算是明白了: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,胳膊肘往外拐,養老是指望不上了。
我心平氣和對女兒說:既然你覺得這個房子真好,想換個大三居也不是不行,但是房產證不能更名,還寫我的名。

女兒一聽就急了,脫口而出:那怎麼行?我老公是一家之主,賣了陪嫁房換成大三居房,房產證要寫朱健的名字,因為只有房產證上是他的名字,我公公婆婆來住才更仗義啊!
朱健是我老公,寫他的名字我也沒意見。
我內心忍不住一陣冷笑:我盡心盡力培養的女兒,和女婿認識才五年多時間,結婚才一個多月,怎麼就完全像變了個人一樣?變得那麼陌生和冷血,只考慮老公和公公婆婆的感受,對於父母的付出就是理所當然,視而不見,更不會顧及我們的感受。
雖然我對女兒這種做法很來氣,但是我知道女婿就是把女兒當炮使,讓她回來和我們講。
我作為女兒的親爸,還是勸女兒:你一定三思而後行,房產證一旦寫了你老公的名字,以後你們離婚了,房子就會成為女婿的。
到那時你可能什麼都沒有了,把你媽我們兩個,這半輩子的心血都交給了人家。
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,女兒卻還是用埋怨的口氣對我和老伴嚷嚷:你們就不能盼著我點好嗎?我知道你們看不上朱健。但是我和他過日子,他對我好就行了。

既然女兒還在家和我們理論,我就說:你回去把我的話,帶給朱健,我和你媽我倆也再考慮一下。
女兒看沒有結果,就只得先回去了。
我對於女婿的想法心知肚明,女婿這是想軟飯硬吃啊!
之所以捨得把陪嫁房賣掉,換成大三居室,一是,房子成了婚後財產,房本上寫上他的名字,把他父母接過來養老,他成了一家之主,這個房子就成了姓朱的了,他的腰杆更硬氣了。
差價款還讓我們出,全款買房。這算盤打的太精明了。
我也算把女婿看透了,既然吃軟飯,就應該老老實實的,可是他又想軟飯硬吃,不和我們直說,保持著他所謂的傲氣和骨氣,可是這更讓我瞧不起他,也這充分表現出他沒有骨氣,凈是歪心眼。
女兒還在等著我們的答覆,我和老伴從前到後想了一想,對於這樣的女兒,我們不想繼續扶貧,因為我們那些老本即使都給女婿搭上,他也不知足,還是白眼狼。
想想女婿剛結婚一個多月,就有了這種想法,真可怕。
一旦把房子寫成他的名字,他這種人就是小人得志,把他的父母接過來和我女兒住在一起,他的父母覺得更硬氣了,弄不好女兒還得天天受氣。
這時女兒打電話催我了,如果答應出差價給他們買房,就把那個房子定下來,然後再賣陪嫁房。
看來度蜜月這一個月沒閒著,早就打算好了,我直接拒絕了女兒。
女婿沉不住氣了,也假裝給我打了個電話:爸,好不容易有看上的大三居室,房子真是不錯,是個換房的機會,咱們一定要抓住呀。

我說:既然你們都想賣掉陪嫁房,買大三居。其實這真是個好事。
我也想好了:陪嫁房我收回,我和你媽我倆住。至買大三居房,想給你父母養老,我不反對,這是你們應該做的,不過你們得自力更生,想買大三居大四居都行,願意寫誰的名寫誰名。
我和你媽年齡大了,我們也想出去走走了,也跟你們操不起這個心了。
我的決定讓女婿惱羞成怒,馬上就讓女兒給我打電話,女兒叫囂著:爸,如果你敢這麼做,那將來可別指望我們給你們養老。